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著作权
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范围
发布日期:[2010-7-24]

        <著作权法>第四条   依法禁止出版、传播的作品,不受本法保护。
       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,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,不得损害公共利益。"

  第五条 本法不适用于:
  (一)法律、法规,国家机关的决议、决定、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、行政、司法性质的文件,及其官方正式译文;
  (二)时事新闻;
  (三)历法、通用数表、通用表格和公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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